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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

对口支援佳县、米脂县医院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04 发布人:榆林市第一医院   浏览:19369

榆林市第一医院
对口支援佳县、米脂县医院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对口支援工作流程及支援医务人员的有效管理,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与基层医院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成立我院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由社区办固定专职人员负责落实并建立监督管理及考评机制。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彦峰

副组长:李和平、郝青凡、刘彦西

成  员:杜  滨、李艳华、郭艳阳、周  晔、刘  波

2、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刘彦西、杜  滨

成  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二、目标和要求。

根据我院的实际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人员素质及人力资源,向对口支援的佳县县医院及米脂县医院提供医疗技术指导,协助搞好人员培训、技术推广和提高其医疗、保健、预防等综合服务功能,使佳县县医院及米脂县医院的医疗技术得到一定的提高,工作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要求被派出的医务人员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虚心学习,服从当地医院的领导及管理。

三、对口支援工作流程

1、选择受援医院所需帮扶的薄弱科室2—4个,与我院对应的科室形成对口支援科室。每年分4批进行轮流“蹲点式”支援受援医院相应科室,每批支援期为3个月。每批支援人员名单由我院两院区医务科负责落实。

2、我院除对口支援科室以外的各临床、医技科室选送副主任及副高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定期到受援医院坐诊或进行学术讲座,每科室每年对口支援不少于4次,具体坐诊时间由社区办决定。受援医院的医务人员也可参加我院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利用市卫生局远程会诊平台和对口医院形成日常的业务指导。

3、对受援的佳县、米脂县医院护理工作人员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每季度我院两院区护理部选送一名技术业务过硬的护士长对受援医院的护理工作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

4、根据对口支援的佳县、米脂县医院业务需求,免费(指进修费)接收各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我院进修、学习,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从实际情况出发,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帮助对口支援医院解决部分急需发展的学科建设。

四、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管理

1.选派的支援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的安排,否则待岗处理;

2、支援人员待遇:

①支援人员在支援过程中的绩效工资按原科室每月实际绩效工资由医院承担100%发放。

②支援人员连续支援基层医院3个月以上(含3个月),医院将在其晋升职称、提拔任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聘用以及进修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③支援人员住宿由受援医院安排。

④我院补助支援人员每人每天40元伙食费用。

⑤受援医院需我院会诊或手术时,必须积极主动的参加且不能收取受援医院的会诊费用,会诊完毕,医院将补助会诊人员500元。

3、派出人员必须服从受援医院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受援医院工作制度、服从接受单位管理,认真履行指导、培养、服务的职责。

4、每批支援人员对受援医院进行3个月“蹲点式”的支援,每人出勤不少于66天(去除双休日),考勤由受援医院医务科专人考核。

5、我院每批支援人员由专人、专车送达受援基层医院,到达受援医院报到后直接参加受援医院的一切临床工作,做好传、帮、带作用,选定技术扶持项目,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以提高受援医院的技术力量水平。支援结束后待下批报道后方可返回。

6、支援人员请假必须由受援医院批准后,方可按我院请假审批程序进行请假,请假期间的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7、考勤工作由接收单位负责,支援人员在工作结束时,认真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村支医工作鉴定表》书面总结思想及工作情况。受授单位根据支医人员工作态度,医德医风、科室业务开展工作情况、出勤,以及带动医院科室发展,业务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对支医人员进行考核。经受援单位及卫生局审核盖章后带回医院归档。

8、社区办每月不定期对支援人员进行监管考核记录,发现无故缺勤者按我院奖罚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9、医务科负责对支援人员支援任务完成后的总考核,考核结果按照我院考核制度给予相应的奖罚。


社区办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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