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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危重病人获得优先诊疗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16 发布人:榆林市第一医院   浏览:55371


1、急诊、危重病人在门诊就诊时,执行优先原则。

2、优先原则包括优先挂号、优先诊治、优先检查、优先交费、优先取药的五优原则。

3、需抢救时,可先抢救后交费,坚持生命至上的伦理观念。

4、对危重病人实行全程导医。

5、不能上楼者,医护人员到一层为病人诊治。

6、各种检查结果快速报告,及时反馈给接诊医生。

7、在诊疗过得中,坚持知情同意的原则,密切观察病情,注意生命体征变化。

8、在抢救治疗过程中,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

9、坚持重症病人请示汇报制度,对无家属或无钱交费的危重症病人,先抢救治疗,同时上报医务科和门诊部,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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